在融合空域运行的小型无人机(无人机在隔离空域的运行条件)

2022-02-17 22:06 空域申请 zblogadmin

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驾驶员合格证表示可以开飞机吗

可以驾驶有人航空器,但需要相应资质。

按中国民航局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驾驶员管理暂行规定》的第七条第一项规定:

执照要求:

A.在融合空域3,000米以下运行的小型无人机驾驶员,应至少持有私用驾驶员执照(仅带有轻于空气航空器等级的除外);

B.在融合空域3,000米以上运行的小型无人机驾驶员,应至少持有带有飞机或直升机等级的商用驾驶员执照;C.在融合空域运行的大型无人机驾驶员,应至少持有带有飞机或直升机等级的商用驾驶员执照和仪表等级;

D.在融合空域运行的大型无人机机长,应至少持有航线运输驾驶员执照;

E.在融合空域运行的充气体积在4,600立方米以上的遥控飞艇驾驶员,应至少持有带有飞艇等级的商用驾驶员执照。

尊上所述,无人机驾驶员应首先具备相应有人航空器驾驶资格,方能考取无人机驾驶资格。

在融合空域运行的小型无人机

无人机申报备案在哪里

法律分析:无人机申报备案可以在无人机云系统进行备案。备案内容应包括驾驶员真实身份信息、所使用的无人机型号,并通过在线法规测试。

法律依据:《民用无人机驾驶员管理规定》5管理机构

无人机系统分类较多,所适用空域远比有人驾驶航空器广阔,因此有必要对无人机系统驾驶员实施分类管理。

(1)下列情况下,无人机系统驾驶员自行负责,无须证照管理:

A.在室内运行的无人机;

B.Ⅰ、Ⅱ类无人机(如运行需要,驾驶员可在无人机云系统进行备案。备案内容应包括驾驶员真实身份信息、所使用的无人机型号,并通过在线法规测试);

C.在人烟稀少、空旷的非人口稠密区进行试验的无人机。

(2)下列情况下,无人机驾驶员由行业协会实施管理,局方飞行标准部门可以实施监督:

A.在隔离空域内运行的除Ⅰ、Ⅱ类以外的无人机;

B.在融合空域内运行的Ⅲ、Ⅳ、Ⅴ、Ⅵ、Ⅶ类无人机。

(3)在融合空域运行的Ⅺ、Ⅻ类无人机,其驾驶员由局方实施管理。

轻型无人机,是指空机质量大于7千克,但小于等于多少千克的无人机

轻型无人机是质量大于7kg,但小于等于116kg的无人机。

按尺度分类(民航法规),无人机可分为微型无人机、轻型无人机、小型无人机以及大型无人机。

微型无人机是指空机质量小于等于7kg,轻型无人机质量大于7kg,但小于等于116kg的无人机,且全马力平飞中,校正空速小于100km/h(55nmile/h),升限小于3000m。小型无人机,是指空机质量小于等于5700kg的无人机,微型和轻型无人机除外。大型无人机,是指空机质量大于5700kg的无人机。

与有人驾驶飞机相比,无人机往往更适合那些太“愚钝,肮脏或危险”的任务。无人机按应用领域,可分为军用与民用。

军用方面,无人机分为侦察机和靶机。民用方面,无人机+行业应用,是无人机真正的刚需;目前在航拍、农业、快递运输、灾难救援、观察野生动物、监控传染病、测绘、新闻报道、救灾、影视拍摄等等领域的应用,大大的拓展了无人机本身的用途,发达国家也在积极扩展行业应用与发展无人机技术。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无人机根据2013年中国民用航空局飞行标准司下发的《民用航空器系统驾驶员管理暂行规定》规定,对于民用无人机按照空机质量划分为以下4类:

(1)微型无人机:0千克<微型无人机≤7千克

(2)轻型无人机:7千克<轻型无人机≤116千克

(3)小型无人机:116千克<小型无人机≤5700千克

(4)大型无人机:5700千克<大型无人机

并且,将空域划分为隔离空域,融合空域。隔离空域指的是3000米以下空域,单独划分给无人机飞行使用。无人机如果飞入3000米以上空域则必须至少持有符合机型、等级的民航局核发《飞行执照(私用)》

同时民航局将微型无人机、轻型无人机的考试权、发证权委托给中国航空器拥有者及驾驶员协会。参加培训的学员通过培训考试,核发《民用航空器系统驾驶员合格证》,《合格证》具有与民航局核发的《飞行执照》同等法律效力。根据2013年中国民用航空局飞行标准司下发的《民用航空器系统驾驶员管理暂行规定》规定,对于民用无人机按照空机质量划分为以下4类:

(1)微型无人机:0千克<微型无人机≤7千克

(2)轻型无人机:7千克<轻型无人机≤116千克

(3)小型无人机:116千克<小型无人机≤5700千克

(4)大型无人机:5700千克<大型无人机

并且,将空域划分为隔离空域,融合空域。隔离空域指的是3000米以下空域,单独划分给无人机飞行使用。无人机如果飞入3000米以上空域则必须至少持有符合机型、等级的民航局核发《飞行执照(私用)》

同时民航局将微型无人机、轻型无人机的考试权、发证权委托给中国航空器拥有者及驾驶员协会。参加培训的学员通过培训考试,核发《民用航空器系统驾驶员合格证》,《合格证》具有与民航局核发的《飞行执照》同等法律效力。

2015年底中国民用航空局飞行标准司下发的《轻小无人机运行规定》出台,2013年《民用航空器系统驾驶员管理暂行规定》作废。《轻小无人机运行规定》将无人机分类更加细化,将4类划分为9类:

(1)空机重量0<W≤1.5;起飞全重0<W≤1.5

(2)空机重量1.5<W≤4;起飞全重1.5<W≤7

(3)空机重量4<W≤15;起飞全重7<W≤25

(4)空机重量15<W≤116;起飞全重25<W≤150

(5)植保类无人机

(6)无人飞艇

(7)可100米外运行的(1)(2)类(超视距)无人机

(8)空机重量116<W≤5700;起飞全重150<W≤5700

(9)W>5700

单位:千克

2016年开始,中国航空器拥有者及驾驶员协会将继续被民航局授权拥有无人机学员培训、考核、发证权。按照《轻小无人机运行规定》对重量小于5700千克的无人机及无人机驾驶员进行管理。

学无人机考证,来哈尔滨呼兰区学院路尾航空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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