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无人机证能申请空域吗

2022-03-22 22:50 空域申请 zblogadmin

申请无人机拍摄需要什么手续

根据我国现有法律法规,实施通用航空作业当办理空域使用、项目备案、签订保障协议、飞行计划申请等相关手续,然后才能实施。

关于空域使用审批,分成两种情况:

1、使用已划设的泸州蓝田机场管制空域的,飞行前一日15时,将以下飞行要素书面报至空军驻泸州场站飞行管制室申请:

临时飞行空域的水平范围、高度

飞入和飞出临时飞行空域的方法

使用临时飞行空域的时间

飞行活动性质

其他有关事项。

2、使用泸州蓝田机场管制空域以外空余的,在飞行7个工作日前将以下飞行要素书面报至中国人民解放军西部战区参谋部申请划设和使用临时空域:

临时飞行空域的水平范围、高度

飞入和飞出临时飞行空域的方法

使用临时飞行空域的时间

飞行活动性质

其他有关事项。

3、关于备案

得到空域使用批准后,应当将相关批复文件提交民航四川监管局、民航西南空管局备案。

4、关于保障协议签订

完成备案后,将相关文件交空军驻泸州场站飞行管制室(0830-6112717)和市民航管理局(0830-3893551),并签订飞行保障协议。

5、关于飞行计划申请

完成前三项工作后,在计划飞行前一日15时前,向空军驻泸州场站飞行管制室和市民航管理局报次日飞行计划申请(内容在飞行保障协议中明确)。

扩展资料:

详细解析无人机航拍合法吗及航拍审批流程:

简化通用航空飞行审批程序的《通用航空飞行任务审批与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终于出台。

《规定》的全文中,第五条尤其给力,明确指出除九种情况外,通用航空飞行任务不需要办理任务申请和审批手续,这也正顺应了业界大幅缩减通用航空飞行流程的呼声,对于通用航空未来的发展将起到极大助推作用。

《规定》中所涉及的9种情况大多与国家安全有关,往往涉及到国界问题、敏感地区,确实并不常见,仅有一条“国家组织重大活动等特殊情况下的通用航空飞行,按照国家和军队的有关规定要求审批”发生的频率会略高一些。

同时,《规定》的第八条和第九条,也进一步明确了需要审批的飞行任务的整个审批流程时间。

其中,第八条就规定,凡需审批的通用航空飞行任务,申请人应当至少提前13个工作日向审批机关提出申请,审批机关在收到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对执行处置突发事件、紧急救援等任务临时提出的通用航空飞行任务申请,审批机关应当及时予以审批。

“因为有些环节还是比较模糊的,需要进一步的细化。”一位通航公司的负责人向记者表示,除了制度上的架构外,他也对国内低空导航系统的能力有担忧。

目前,我国的低空飞行区域还是依靠飞机进行主动制导航,也就是飞机靠GPS或者北斗来飞行,其实缺乏一个管理平台的主动导航和整个飞行过程中的实时监控,在这个技术资源完全开发出来以前,

监管的口径还是不会放得太松。

从一位通用航空机务人员处了解到,大家现在都很关心的是临时航线飞行或者支线飞行流程的简化,但是《规定》在这一块没讲得太细。

在《规定》的第十六条和第十七条,也为以上问题的解决留出了空间,并指出了下一步努力的方向,根据《规定》军民航空管理部门对处置突发事件、紧急救援等突发性任务飞行,应当优先予以保障。

参考资料来源:泸州新闻网-泸州市网络问政平台-请问无人机拍照需要申请什么手飞行安全关乎公众安全与国家安全,请在飞行时严格遵守当地法律法规,选择安全的飞行环境,共同努力打造安全的无人机社区。

当购买新的飞行器后,需要按照相关规定,在【无人机实名登记系统】进行实名登记。是否要去公安局备案,取决于所在地法律法规是否有要求。

使用无人机时,请先确认以下情景:

1. 新购买的无人机,请及时在【无人机实名登记系统】中进行实名登记;

2. 飞行前先了解当地的禁飞区情况,以及无人机的管理政策。如遇管控区域,请提前与管制单位沟通;

3. 请勿在天气条件恶劣的情况下起飞。

2017年5月16日,中国民用航空局下发《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实名制登记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该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最大起飞重量为 250 克以上(含 250 克)的民用无人机。民航局要求拥有以上无人机的单位和个人需在2017年8月31日前完成实名登记。

2017年8月31日后,民用无人机拥有者,如果未按照管理规定实施 实名登记和粘贴登记标志的,其行为将被视为违反法规的非法行为,其无人机的使用将受影响,监管主管部门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据《规定》解释,实名登记的目的为加强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以下简称民用无人机)的管理。你好

根据我国现有法律法规,实施通用航空作业当办理空域使用、项目备案、签订保障协议、飞行计划申请等相关手续,然后才能实施。

一、关于空域使用审批,分成两种情况:

(一)使用已划设的泸州蓝田机场管制空域的,飞行前一日15时,将以下飞行要素书面报至空军驻泸州场站飞行管制室申请:

1、临时飞行空域的水平范围、高度;

2、飞入和飞出临时飞行空域的方法;

3、使用临时飞行空域的时间;

4、飞行活动性质;

5、其他有关事项。

没有无人机证能申请空域吗

申请无人机拍摄需要什么手续

根据我国现有法律法规,实施通用航空作业当办理空域使用、项目备案、签订保障协议、飞行计划申请等相关手续,然后才能实施。

关于空域使用审批,分成两种情况:

1、使用已划设的泸州蓝田机场管制空域的,飞行前一日15时,将以下飞行要素书面报至空军驻泸州场站飞行管制室申请:

临时飞行空域的水平范围、高度

飞入和飞出临时飞行空域的方法

使用临时飞行空域的时间

飞行活动性质

其他有关事项。

2、使用泸州蓝田机场管制空域以外空余的,在飞行7个工作日前将以下飞行要素书面报至中国人民解放军西部战区参谋部申请划设和使用临时空域:

临时飞行空域的水平范围、高度

飞入和飞出临时飞行空域的方法

使用临时飞行空域的时间

飞行活动性质

其他有关事项。

3、关于备案

得到空域使用批准后,应当将相关批复文件提交民航四川监管局、民航西南空管局备案。

4、关于保障协议签订

完成备案后,将相关文件交空军驻泸州场站飞行管制室(0830-6112717)和市民航管理局(0830-3893551),并签订飞行保障协议。

5、关于飞行计划申请

完成前三项工作后,在计划飞行前一日15时前,向空军驻泸州场站飞行管制室和市民航管理局报次日飞行计划申请(内容在飞行保障协议中明确)。

扩展资料:

详细解析无人机航拍合法吗及航拍审批流程:

简化通用航空飞行审批程序的《通用航空飞行任务审批与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终于出台。

《规定》的全文中,第五条尤其给力,明确指出除九种情况外,通用航空飞行任务不需要办理任务申请和审批手续,这也正顺应了业界大幅缩减通用航空飞行流程的呼声,对于通用航空未来的发展将起到极大助推作用。

《规定》中所涉及的9种情况大多与国家安全有关,往往涉及到国界问题、敏感地区,确实并不常见,仅有一条“国家组织重大活动等特殊情况下的通用航空飞行,按照国家和军队的有关规定要求审批”发生的频率会略高一些。

同时,《规定》的第八条和第九条,也进一步明确了需要审批的飞行任务的整个审批流程时间。

其中,第八条就规定,凡需审批的通用航空飞行任务,申请人应当至少提前13个工作日向审批机关提出申请,审批机关在收到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对执行处置突发事件、紧急救援等任务临时提出的通用航空飞行任务申请,审批机关应当及时予以审批。

“因为有些环节还是比较模糊的,需要进一步的细化。”一位通航公司的负责人向记者表示,除了制度上的架构外,他也对国内低空导航系统的能力有担忧。

目前,我国的低空飞行区域还是依靠飞机进行主动制导航,也就是飞机靠GPS或者北斗来飞行,其实缺乏一个管理平台的主动导航和整个飞行过程中的实时监控,在这个技术资源完全开发出来以前,

监管的口径还是不会放得太松。

从一位通用航空机务人员处了解到,大家现在都很关心的是临时航线飞行或者支线飞行流程的简化,但是《规定》在这一块没讲得太细。

在《规定》的第十六条和第十七条,也为以上问题的解决留出了空间,并指出了下一步努力的方向,根据《规定》军民航空管理部门对处置突发事件、紧急救援等突发性任务飞行,应当优先予以保障。

参考资料来源:泸州新闻网-泸州市网络问政平台-请问无人机拍照需要申请什么手飞行安全关乎公众安全与国家安全,请在飞行时严格遵守当地法律法规,选择安全的飞行环境,共同努力打造安全的无人机社区。

当购买新的飞行器后,需要按照相关规定,在【无人机实名登记系统】进行实名登记。是否要去公安局备案,取决于所在地法律法规是否有要求。

使用无人机时,请先确认以下情景:

1. 新购买的无人机,请及时在【无人机实名登记系统】中进行实名登记;

2. 飞行前先了解当地的禁飞区情况,以及无人机的管理政策。如遇管控区域,请提前与管制单位沟通;

3. 请勿在天气条件恶劣的情况下起飞。

2017年5月16日,中国民用航空局下发《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实名制登记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该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最大起飞重量为 250 克以上(含 250 克)的民用无人机。民航局要求拥有以上无人机的单位和个人需在2017年8月31日前完成实名登记。

2017年8月31日后,民用无人机拥有者,如果未按照管理规定实施 实名登记和粘贴登记标志的,其行为将被视为违反法规的非法行为,其无人机的使用将受影响,监管主管部门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据《规定》解释,实名登记的目的为加强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以下简称民用无人机)的管理。你好

根据我国现有法律法规,实施通用航空作业当办理空域使用、项目备案、签订保障协议、飞行计划申请等相关手续,然后才能实施。

一、关于空域使用审批,分成两种情况:

(一)使用已划设的泸州蓝田机场管制空域的,飞行前一日15时,将以下飞行要素书面报至空军驻泸州场站飞行管制室申请:

1、临时飞行空域的水平范围、高度;

2、飞入和飞出临时飞行空域的方法;

3、使用临时飞行空域的时间;

4、飞行活动性质;

5、其他有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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